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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任职条件审查办法》(沪会协(2012)16号),即日起,对注册会计师任世明、夏华松、欧阳汶,张竹莲拟任合伙人资格等事项进行公示。 2L} SJUk*  申请人任世明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拟任上海创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INi]R^-  申请人夏华松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拟任上海恺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合伙人。 qpE&go=k'  申请人欧阳汶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于2010年2月转入上海鼎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2011年2月已办理了转出上海鼎迈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拟任厦门市华众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fH> NJK;  申请人张竹莲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于2008年11月转入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经历,2010年7月已办理了转出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拟任武汉青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Ty*aov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6日 <\
}KT*Xp  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联系电话:64227113  联系人:全晓琳 $l|qk z    t`,`6@d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2年12月28日  7U2J	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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