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207阅读
  • 0回复

[最新公告]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沪注会行团〔2012〕6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3-04
y5opdIaT  
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团组织: f<x t3  
近日,共青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会行团〔2012〕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本事务所、本机构的学习贯彻活动策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G#=b6DB  
共青团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