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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党组织、各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HfP<hQmN'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文明办〔2012〕57号)要求,行业党委拟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中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oG<2i F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0L3#. i 本事务所在职和离退休的职工、外来务工者等均属评选范围。凡2012年度涌现的好人好事,均可推荐参加评选(具体评选条件请见市文明办《通知》内容)。
]g oVQ'Y 二、推荐名额
R8!~>$#C6) 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请各事务所最多推荐一件好人好事。行业党委将择优向市社会工作党委推荐,由市社会工作党委向市文明办推荐。
"d~<{(:N^ 三、上报推荐材料
%G6x \[, 1. 各事务所推荐人选须上报300字左右的事迹概要(详见附表)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的文字要力求朴实简练准确,以事实为主,避免空话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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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报时间:将《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2月17日前报送至行业党委,同时通过协会网站“文件上传”栏目上传电子版。
iK1{SgXrFI 四、评选推荐要求
Lp }V 94xT 1.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
企业员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企业文化竞争能力的有力举措。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搞好思想动员,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Mg8ciV}\xY 2. 严格评选标准。为了确保推荐好人好事的质量,各事务所要认真把关,对推荐上报行业党委的好人好事,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好人好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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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4h 联 系 人:姚益超
yLXIjR 联系电话:64226890
A(BjU:D(Oj 附件:
>,k2|m 1.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文明办〔2012〕57号).pdf
=F/ R*5:T 2. 《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申报表》.pdf
^c.pvC"4j 中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e =xEZD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zT/woi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