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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党组织、各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EMB~i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文明办〔2012〕57号)要求,行业党委拟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中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g|cRI_"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hmd3W`8D 本事务所在职和离退休的职工、外来务工者等均属评选范围。凡2012年度涌现的好人好事,均可推荐参加评选(具体评选条件请见市文明办《通知》内容)。
|idw?qCn 二、推荐名额
~Ck OiWC0 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请各事务所最多推荐一件好人好事。行业党委将择优向市社会工作党委推荐,由市社会工作党委向市文明办推荐。
GVJ||0D 三、上报推荐材料
A]5];c 1. 各事务所推荐人选须上报300字左右的事迹概要(详见附表)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的文字要力求朴实简练准确,以事实为主,避免空话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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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eP 2. 上报时间:将《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2月17日前报送至行业党委,同时通过协会网站“文件上传”栏目上传电子版。
1=z[U|&R 四、评选推荐要求
Q8AAu&te7 1.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
企业员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企业文化竞争能力的有力举措。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搞好思想动员,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rr,(!Ip?O 2. 严格评选标准。为了确保推荐好人好事的质量,各事务所要认真把关,对推荐上报行业党委的好人好事,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好人好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0"%dPKi 联 系 人:姚益超
h*C!b?:" 联系电话:64226890
Vc;[ 0iB 附件:
:o{,F7(P 1.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文明办〔2012〕57号).pdf
isd-b]@:Lc 2. 《2012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申报表》.pdf
abT,"a\h 中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SC6{|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hEu_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