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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
|f~@8|MQP+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的要求,我会将组织2013年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请各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供相关年检材料,按时上报。现将年检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bM8If" 一、年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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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前我会所属注册资产评估师,包括:在评估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代管注册资产评估师。
hxCvk/7sT 我会所属的评估机构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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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二、年检基准日
@-UL`+ 2012年12月31日。
eF[63zx5* 三、年检申报材料:
:Y9NLbv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附件1);
!vG'J\*xc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附件2);
*`ZH` V (三)《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3);
=FE|+!>PA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4);
tOfg?)h{dc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附件5);
#fT*]NN (六)符合转为非执业会员条件者提交非执业会员申请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转非申请、《非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6)、执业证书原件和1吋蓝底免冠照片1张;
3nZo{p:E (七)凡缴纳个人会费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7)。
四、年检工作要求:
J7r|atSk (一)在年检过程中,各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本评估机构的年检工作,保证上报年检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x-8M!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我会将不予通过年检,并依据规定撤销执业注册:
x| yEtO&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x"wo 2、不在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9Xx's%U 3、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连续满12个月(由评估机构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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