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6D-J)-Z 对于
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Uk]e5Hu A、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9k_3=KS3N B、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不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IM5#M5~ C、事业单位如果从事经济法规定的行为,同样也要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并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
?T;JRc D、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
企业和个人等
p1p4t40<l I(r ^q" 答案:
y: @[QhV 本部分内容设定了隐藏,需要回复后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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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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