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HN;f~EQT 对于
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w2!5TKZ` A、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Z_jV0[\v0P B、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不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A_H[xP C、事业单位如果从事经济法规定的行为,同样也要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并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XGnC8Be{4 D、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
企业和个人等
@&E7Pg5 |n s9ziTDI 答案:
W-1Ub |8C 本部分内容设定了隐藏,需要回复后才能看到
T-oUcuQB 点击查看:中级
会计职称“
一日一题 ”
汇总贴 ZD?LsD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