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1&NQ#} 对于
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EuJ~;x(Mg A、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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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 B、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不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0r2m4z C、事业单位如果从事经济法规定的行为,同样也要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并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90oG+T4 D、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
企业和个人等
0?KY9 |#);^z_ 答案:
0Z{f!MOh 本部分内容设定了隐藏,需要回复后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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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
一日一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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