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PL*1-t?# 对于
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Lt2<3
DB A、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c+N\uG4 B、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不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Q=?YY-*$ C、事业单位如果从事经济法规定的行为,同样也要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并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1qE*M7_:E> D、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
企业和个人等
ftRzgW); !)HB+yr 答案:
v<:/u(i 本部分内容设定了隐藏,需要回复后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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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
一日一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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