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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是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对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要做好这一基础工作,单位的领导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会计人员则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基本功。 %_Lz0L64k
《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在对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会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bU8}rT
原始凭证,亦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帐凭证或登记帐簿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但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还应该将原始凭证及时送交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专职会计人员,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6-"tQ,AZ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 U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