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16132
- 学分
- 16242
- 经验
- 2562
- 精华
- 49
- 金币
- 0
|
[w0@7p"7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任职条件审查办法》(沪会协(2012)16号),即日起,对注册会计师于萍,答朝晖拟任合伙人资格等事项进行公示。 nFRU-D$7 于萍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于2009年8月转入上海申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经历。2012年6月已办理了转出上海申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 ySfot`LQ .f1 答朝晖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于2008年10月转入上海北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经历。2011年8月已办理了转出上海北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 NNKI+!vg 公示时间: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4日 :K:oH}4oh 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联系电话:64227113 联系人:全晓琳 |E%i
t?3M d|P,e;m-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I:~KF/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