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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J+{{ 第一章 总 则 r~Is,.zZ} ]w&?k:y>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提高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研究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的具体措施,解决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充分发挥行业的专业技术作用,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章程》等有关规定, 成立上海市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技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V!X& a 第二条 专业技术委员会由市注协秘书处、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及政府有关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es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