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积极分子 Jwbb>mB!
1、入党申请人经党(总)支部(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由党(总)支部凭介绍信到北京注协党办取积极分子考察表。 T{*!.+E
2、党(总)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填入积极分子考察表内。 [:l=>yJ{(
二、确定发展对象 )fbYP@9>a
1、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总)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本年的发展对象必须是前一年年底上报北京注协党办的发展计划中的发展对象。 ^7Z.~A y
2、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北京注协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到北京注协党办开函调证明材料信)。 0G8zFe*p
3、对准备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总)支部经考察合格后,凭介绍信到北京注协党办领取发展对象考察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填写好后,报北京注协党委指派专人进行预审,预审材料包括: %WFZ&>en&
(1)入党申请书 -K0!wrKC
(2)积极分子考察表 x#'v}(v
(3)发展对象考察表 bD V/$@p
(4)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w7E,UBi
(5)思想汇报 lR5k1J1n
(6)党(总)支部讨论该同志入党情况的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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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征求党内处群众对吸收该同志入党的问题的意见的原始记录 :\|<7n
(8)团员入党推优表 Q&&oP:4~X*
(9)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sY n=r
4、上报材料经预审同意后,北京注协党办在行业网站进行公式,广泛征求意见,无异常情况的发给入党志愿书。 [f`7+RHrd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k1HCPj
1、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意见。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OJ<V<=MYZ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会议议程: !Gh*Vtd8-
(1)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N[sJ5oF
(2)介绍人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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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会人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Pq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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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讨论产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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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总)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经基层党组织审议后,报北京注协党委审批。 '-rRD\"q
4、北京注协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北京注协党委会汇报。 -~^sSLrbP
5、北京注协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总)支部。党(总)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Pzh#rYY~W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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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总)支部应及时将北京注协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到北京注协党办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 e0`5PVJ
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A_I\6&b4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总)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总)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北京注协党委审批。 n?8xRaEf
4、北京注协党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进行讨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要与本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vFi+ExBU
5、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总)支部保存。 Eu$hC]w
有关内容说明: T0%l$#6v
1、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注明申请人姓名及申请时间。申请时间以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时间为准。 F;Bq[V)R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本人成分、现在职业、现任职务。(2)、该同志的现实表现。(3)、该同志及家庭主要成员有无政治历史或其它问题,结论如何。(4)、在“文革”和八九年“六四”期间表现如何。(5)、有无历史问题,作何结论。(6)、是否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 &LHS<Nv^:
3、积极分子培养人(联系人)一般应为入党介绍人。 cA B<'44R
4、培养人、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等推荐、考察意见,应分别详细填写,不能简单填写“同意”。 M)sAMfuUw
5、党(总)支部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与会人员应分别发言,上报北京注协党审查的会议记录应是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复印件)。 |6b&khAM
6、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内容填写应前后一致。 %G'P!xQhy
(此程序解释权在北京注协党办,若上级有新的规定,则以新规定为准)。 1F{,Z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