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在孩子出生后由女方向其单位领取申请书,再由男方单位盖章。 [[bMYD1eO
二、女方系存档人员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交验下列材料: 4}NFa;M1
1.存档卡、户口卡、身份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Y-f+qX*
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Y RA[qc
3.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 X*8U%uF
三、男方系存档人员的,盖章时应交验下列材料: "3\)@
1. 存档卡、户口卡、身份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cA){^.Jz
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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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从女方单位申领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女方单位盖章,一式2份); N>gv!z[E
4.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 XKR?vr7A2
四、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及盖章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持本人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jUd?(
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请将“领取光荣证申请书”送到人事档案代理部归入本人档案; g/Qr]:;
六、申请出具“子女情况证明”到街道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须提供以下材料: }7&;YAt
⒈存档卡、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或生育指标证明; ^ S%4R'
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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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如持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可一并提供; ⒋委托存档单位须提供单位出具的未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证明。 |5Z@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