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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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F0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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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0UbY0sYo
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2009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目标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工作大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努力做到每一个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都能有就业岗位。 h!yI(cY
二、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工作 qL;T^lj P
各地区、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首批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的再就业工作。要开展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保持每个行政村有两名大学生“村官”。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村官”报名。要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的跟踪培养和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完善长效机制。 V DN@=/
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x(ILk|'c
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商务楼宇社会服务站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3 *g>kRMJ
四、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教师 Ekl cnM|6
从教育系统拿出3000个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加大对中小学师资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655OL)|cD6
五、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承担国家和北京市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参与研究 &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