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补办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 U|g:`v7
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及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 sdQkT# %y
1、办理登记手续:(新考试制度)已经取得专业阶段考试成绩(6科)合格的考生需办理登记手续。注:2009年成绩核查后通过。办理时考生需提供2009年成绩核查后的成绩单,(可在中注协网报首页查询打印)。 6N)!aT9eo
2、领取全科合格证:(原考试制度)2010年1月18-22日已办理全科合格登记手续的考生,全科合格证已下发。 ?c0xRO%y
以上两种情况请考生2010年4月19-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 %W@v2
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R+&jD;U{
地址: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西区院内 5/po2V9)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L%>n>w
办 公 室 [s&$l G!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TL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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