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补办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 s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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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及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 &nyJ :?
1、办理登记手续:(新考试制度)已经取得专业阶段考试成绩(6科)合格的考生需办理登记手续。注:2009年成绩核查后通过。办理时考生需提供2009年成绩核查后的成绩单,(可在中注协网报首页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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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取全科合格证:(原考试制度)2010年1月18-22日已办理全科合格登记手续的考生,全科合格证已下发。 )eaEc9o>
以上两种情况请考生2010年4月19-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 4V9S~^v|
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Zp/;n
地址: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西区院内 i~0x/wSl_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hr2#!
办 公 室 U+FI^Xrt#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d]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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