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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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g\/|7:yB]  
  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特殊税务处理,企业没有按照本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应补备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本办法要求补充确认。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按本办法处理。 5uSg]2:  
  特此公告。 3AR'Zvn  
  相关附件 'Kkp!eZQ~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doc YqXN|&  
  国家税务总局 F?MVQ!K*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 e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