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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园地]关于对201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1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强制培训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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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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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8-17
  各有关评估师: {WoS&eL  
  按照《中国注册资产评估继续教育制度》第十一条和第十九条及《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我们将对201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1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公告和限期强制培训,对于不接受强制培训或强制培训不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撤销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Oq3]ZUVa  
  一、培训对象 ,`O.0e4pn  
  201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名单见附件)。 tlJ@@v&=  
  二、培训方式 VHihC]ks,  
  登录“北京注协培训网”www.bicpaedu.com,进行注册学习,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 mxfmK +'_  
  网络学习技术咨询电话:400-690-3690。 lOuO~`,J  
  三、培训时间 `8sC>)lrwu  
  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waI:w,  
  四、其他事项 n3Q Rn^  
  培训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培训证书(学时完成证明),并携带培训证书到北京注协评估部补办年检。 _ ^ny(zy(  
  以下三类人可以不参加强制培训,但须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北京注协审核确认后,其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完成。 EYD24  
  1、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含半年)的; {oK4 u  
  2、生育休产假的; |` ,AA a  
  3、因疾病连续半年以上(含半年)无法正常工作的。 vQ",rP%  
  附件:201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CPV名单 vle`#c.  
  附件.docx ev"f@y9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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