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874阅读
  • 0回复

[机构管理]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8-16
  各资产评估机构: tchpO3u,  
  现将2005年5月11日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2号部长令)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b4^a zY  
  北京地区的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工作由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负责。 1 xrmmK  
  咨询电话:88549192 88549186 qB3& F pgW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KG5B6Om5'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MNq{"6  
  附件: IOUzj{G#  
  京会协[2005]060号附件.doc $I@. <J*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