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关于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06]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制度的通知》(会协[2001]265号)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报送上市公司年报的相关资料。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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