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B6d\k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h;X1Htx}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Q[ IaA"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My)/d]a
第四条 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PO5z7n0J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Ood&cP'c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 w*&Hd7b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6<2 7}S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S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w%htY.-
第五条 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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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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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V\A?1
(三)市场风险; 5 gE
(四)利率风险; o(}vR<tD\
(五)流动性风险; NVQIRQ.
(六)操作风险; D(y=0),
(七)法律风险; /W%{b:
(八)声誉风险。 N(Cfv3{
第六条 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Jutr<I"~
第二章 接受业务委托 ,>)/ y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n#Pq{7aF
第八条 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BP%~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IRLT-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9R!.U\sq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s{rJG{inG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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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计划审计工作 '/mwXvl
第十条 在计划审计工作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商业银行下列主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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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观经济形势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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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的银行监管法规及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程度; `CO?} rW
(三)特殊会计惯例及问题; 60*=Bs%b
(四)组织结构及资本结构; 7 'N&jI
(五)金融产品、服务及市场状况; V5m4dQ>t
(六)风险及管理策略; 3(X"IoNQ
(七)相关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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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xGN&RjPk\
(九)资产、负债结构及信贷资产质量; qWdL|8
(十)主要贷款对象所处行业状况; `uY77co6
(十一)重大诉讼。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