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 $t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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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组织执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h+h`0(z
对于此次颁布的48项准则的合订本的征订工作,请各所随时关注协会网上发布的征订通知。 ?I.<mdhN#t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 ~ugK&0i[2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co!#.
附件: j:{d'OV
京会协[2006]027号附件.doc D+v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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