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001阅读
  • 0回复

[最新准则]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8-15
  各会计师事务所: .YvE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组织执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Cb<T"7  
  对于此次颁布的48项准则的合订本的征订工作,请各所随时关注协会网上发布的征订通知。 |!r.p_Zt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 sZ,MNF8i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Uj+O~Y  
  附件: 5:jbd:o  
  京会协[2006]027号附件.doc !i0jk,[B=  
  准则--word.rar u3!aKXnv<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