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jO+<~YP!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组织执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Mm1>g~o
对于此次颁布的48项准则的合订本的征订工作,请各所随时关注协会网上发布的征订通知。 /LtbmV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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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a^ys7UV
附件: rq\<zx]au
京会协[2006]027号附件.doc t:v>W8N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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