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l'rja.\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组织执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g?.+
对于此次颁布的48项准则的合订本的征订工作,请各所随时关注协会网上发布的征订通知。 0],r0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 Evq IcZ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y-b%T|p9
附件: VBlYvZ;$*
京会协[2006]027号附件.doc n+9=1Oo"
准则--word.rar ,2oWWsC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