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TV59(bG.2
为顺利开展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我们拟选拔执业人员从事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r4}*l7Q
一、检查人员条件: 9i$NhfOe
1.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现担任审计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T/r#H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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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新审计准则并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经验,主持过较大型项目审计工作; W_Y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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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q1VH5'p@
4.最近3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Bn?V9TEoO
二、检查时间: \fWW'
计划于5月-6月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原则上每名检查人员参与检查时间在20日以内(含周六日)。 (K..k-o`.
三、推荐人数: 0Rn+`UnwB
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推荐人员不少于2名,其他事务所原则上可报1名。 "j<bA8$Vw
四、其他: kyw/LE3$-
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推荐人员的检查时间,积极配合和支持协会工作。检查人员推荐表(见附件)请于4月1日前报监管部。 i&Fiq&V)[
联系人:杨晨光、彭晖 N5U)*U'-u
联系电话:68366211 、88391108 传真:88392677 R*pC.QiB~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 ]B\H~Kn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El2e~l9
附件: F'm(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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