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7 2JwG7qh
为顺利开展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我们拟选拔执业人员从事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Rb:H3zh
一、检查人员条件: nDdY~f.B
1.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现担任审计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je^VJ&ac
2.熟悉新审计准则并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经验,主持过较大型项目审计工作; ?pZU'5le`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q]0#
4.最近3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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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时间: kMCP .D45;
计划于5月-6月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原则上每名检查人员参与检查时间在20日以内(含周六日)。 Zq8 5q
三、推荐人数: cxs@ph&Wk
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推荐人员不少于2名,其他事务所原则上可报1名。 fE~KWLm
四、其他: Gw3+TvwU+Q
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推荐人员的检查时间,积极配合和支持协会工作。检查人员推荐表(见附件)请于4月1日前报监管部。 ;/$pxD
联系人:杨晨光、彭晖 -+@N/d5
联系电话:68366211 、88391108 传真:88392677 T;(,9>Qsu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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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yS~Y"#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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