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6!g3Juh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年度工作计划,拟开展2008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g93Bj*
一、检查工作目标 tq@<8?
通过执业质量检查,全面考察新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促进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f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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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对象 vn0XXuquzC
按照中注协要求,2008年北京注协组织北京地区非证券资格事务所检查工作,证券期货许可资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由中注协组织。 AGCqJ8`|T
从未接受检查的事务所中抽取30家为2008年的检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抽查5家事务所重点检查1-3月出具的验资报告;25家重点检查1-3月出具的审计报告。 G~4 ^`[elB
三、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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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抽查事务所2008年1至3月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作为检查主体,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事务所执行新审计准则的情况,包括:1.事务所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及时修订审计规程,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2.事务所是否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修订并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必要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3.事务所是否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制定严格的程序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fgl"ox
四、检查的方式和方法 ~v,LFIT
1、检查的方式:采取报送集中检查和到事务所实地检查并与被检查事务所交换意见两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