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wzMWuA4vX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年度工作计划,拟开展2008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d`PGs?f
一、检查工作目标 32IN;X|
通过执业质量检查,全面考察新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促进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T;?v`-
二、检查对象 ^IGTGY]s
按照中注协要求,2008年北京注协组织北京地区非证券资格事务所检查工作,证券期货许可资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由中注协组织。 m`c(J1Et
从未接受检查的事务所中抽取30家为2008年的检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抽查5家事务所重点检查1-3月出具的验资报告;25家重点检查1-3月出具的审计报告。 EtH)E)
三、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P!|U/|c
原则上抽查事务所2008年1至3月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作为检查主体,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事务所执行新审计准则的情况,包括:1.事务所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及时修订审计规程,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2.事务所是否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修订并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必要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3.事务所是否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制定严格的程序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Tj{!Fx^H
四、检查的方式和方法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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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的方式:采取报送集中检查和到事务所实地检查并与被检查事务所交换意见两种方式。 j$]t`6gG
2、检查方法:检查人员采取听取汇报、询问、观察、笔录、复印、核对、分析性复核、审查工作底稿、审阅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查验有关文件资料等方法,开展检查工作。 [21tT/
五、检查时间安排 ':!;6v|L
4月下旬召开检查工作布置会及检查人员培训会; 5月上旬--5月中旬事务所报送集中检查;5月底前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事务所交换意见;6月--7月对问题严重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完成行业惩戒;10月前召开检查总结会,上报检查总结报告。 J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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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检查事务所布置大会及相关事项 ^tuJM:
(一)定于4月24号上午10点在协会大会议室召开部署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动员大会。要求事务所1-2名负责人参加会议。 ,U'Er#U
(二)请被检查事务所按照名单(附件1)顺序排列在前25位的填写附件2-6;排列顺序在26-30位的5家填写附件2-5和7。以上表格填完后加盖事务所公章,并连同电子版于4月24日前报送监管部。 ii*Ty!Sa
(三)请被检查事务所积极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2008年1月--3月出具的审计、验资报告认真进行自查,整理好业务档案和事务所全面质量控制相关等文件资料。 {-S0m=
联 系 人:杨晨光 `z3?ET
联系电话:68366211 *k'9 %'<
附件:1、2008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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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_ }!Q4K
3、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表 /:e|B;P`k
4、事务所合伙人(出资人)情况表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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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务所业务资质一览表 ^%d+nKx9nL
6、事务所年报审计业务清单 ){>;eky
7、事务所验资业务清单 (cYc03"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_uHyE }d
附件: 4:<0i0)5
京会协[2008]054号FJ1.doc >CPkL_@VZ=
京会协[2008]054号FJ2.xls 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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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会协[2008]054号FJ3.xls $vy.BYFm
京会协[2008]054号FJ4.xls uB,B%XHj
京会协[2008]054号FJ5.xls mc(&'U8R0I
京会协[2008]054号FJ6.xls oT|E\wj
京会协[2008]054号FJ7.doc aXC`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