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京会协[2004]12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为使注册会计师了解本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于2004年7月19日至9月16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分所进行了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情况、事务所内部执业质量控制情况、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情况三个方面。现将检查情况从五个方面汇报如下: ;p}X]e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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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实队伍、精心安排,认真做好2004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是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措施。对督促、帮助和指导事务所更好地贯彻执业标准、提高执业质量、健全内部控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04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 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4月下旬,北京注协印发了《关于推荐业务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事务所积极报名,共推荐了72名项目经理以上级别的执业人员,我们从中挑选了35人作为2004年度的检查人员。将检查人员分成4个检查组,若干小组,由监管部人员带队,检查人员担任小组长。 2、6月下旬印发了对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事务所做好自查及业务报告档案的整理工作。6月底,我们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协会领导向被检查的50家事务所负责人传达了中注协执业质量检查布置会会议精神,总结了北京注协以往的检查情况,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3、7月初,我们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根据中注协制定的检查手册,对检查要求和检查工作底稿具体操作方法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并对在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同时,对检查人员在保密、回避、廉洁、礼仪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检查范围 1、检查事务所数量。被检查事务所50家,其中: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事务所4家,新成立事务所14家,其余为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 2、检查重点:(1)证券业资格事务所,涉及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的2003年度审计报告;(2)非证券业资格事务所,企业资产总额前20名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2003年度审计报告。 3、检查范围。本次检查采取对2004年1?4月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进行抽样检查,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2997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55份,检查组抽查 244 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9份,抽查比例分别为8.14%、18%。 (三)本次检查的特点 1、与以往年度不同,我们本次业务检查受到了事务所的普遍欢迎,得到了事务所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这与我们监管人员几年来辛勤努力、为会员着想、为会员做好服务的严谨工作作风是分不开的,我们的工作逐渐得到了广大会员的认可。 2、今年是贯彻实施中注协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开展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北京注协自律性业务检查的第五年。按照中注协检查制度的规定,我们在检查人员的选拔、检查工作规范化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标准。 auP6\kpMe
二、执业质量检查概况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行业自律性业务检查是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要目的,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的指导思想,检查工作得到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积极配合。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既考虑被检查事务所业务范围和项目管理的特点,尽量抽取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同时又考虑检查本身的要求,有目的、有重点地抽取检查样本,使检查样本具有针对性和典型性。 zIjUfgO/M
(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主要有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外勤工作管理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但个别事务所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个别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从形式上看事务所基本能够履行三级复核程序,但各级的复核要点缺乏明确的分工,部分事务所的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1、业务承接方面:制度基础审计的重点在于测试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置的完整性以及运行的有效性。对于可以信赖的内部控制环节,采用审计抽样的方法以减少实质性测试的数量。 不论是第一次接受委托还是连续审计,有的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前没有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了解,或完全依赖以前年度的了解。没有根据企业现状评估审计风险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在审计计划中未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风险进行分析,也没有对其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或者测试往往局限于获取被审计单位的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与合理性的判断;未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或确定但未见运用;审计抽样方法的运用缺乏支持。 例如,某事务所的四个被检查项目,均为首次接受委托,没有执行相关的风险分析和评估程序。 2、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方面:检查的重点是各级复核人员是否具备清晰的复核过程底稿和复核意见。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事务所复核工作做得不够全面和完整,尤其是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的复核较差,没有可寻的复核轨迹。有的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从未看报告,更谈不上复核,仅是签字盖章而已。如: (1)对各级复核人员没有明确的复核责任、复核内容、要求和方法的规范; (2)各级复核人员没有编制清晰的复核过程底稿(如复核意见等); (3)审计小组成员未将跟进和解决复核人员所提意见的工作记录于底稿; (4)没有复核人员对跟进情况进一步复核的记录。 3、工作委派:对审计小组成员人数、级别结构是否与审计项目的工作量相匹配以及审计小组成员(尤其是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审计工作经历或对相关行业的审计经验、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程度和高级管理层对低级审计人员的指导考虑的不够。 例如,有的事务所由于审计计划中没有对项目人员的层级进行说明,所以无法了解其工作委派是否恰当。从抽查项目工作底稿复核的情况看,项目组高层审计人员对低级审计人员的指导不够。 4、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的解决:审计人员发现并记录于底稿的重大问题,有的没有最终如何解决的结论,有的由于疏于风险管理或对迫于客户的妥协而不了了之。 5、报告的签发以及签章不合规:没有按照规定由主任会计师或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注册会计师签字,而是由部门经理和注册会计师签字,当然此类问题不多。 6、分支机构的管理:结合审计项目抽样和审计业务项目的检查对质量控制进行相应的检查。为检查事务所对分所的质量控制情况,抽样时我们选择两家事务所3份分所进行审计而以总所名义出具的业务报告,以确定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和相关管理制度是三否有效,是否得到执行,是否存在严重缺陷。 检查中发现,凡以总所名义出具报告的,总所均派人具体参与项目审计现场工作,出具报告时由总所质量监管部门进行总审,总所主任会计师或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签发报告。 _N-JRM m<
(二)职业道德的检查 “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其中职业责任包括对客户的责任、对同行的责任以及其他责任等。“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对注册会计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包括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等。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有关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等方面的问题。 09>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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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 1、审计工作底稿规范性 与前几年检查相比,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有了非常大的进步,绝大部分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记录清晰、书写完整。但也有个别事务所存在底稿交叉索引、相互引用、编制等方面不够完善;永久性档案的归档不完整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法律责任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于一些明确法律责任的事项不够重视,这是我们今年的检查中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一旦出现法律纠纷,这些问题将使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处于极其不利的位置。我们认为,审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强烈。 (1)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的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留存的报告未盖章,审计报告后附存档的财务报告未经企业签署。审定后的会计报表没有被审单位加盖的公章、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 (3)业务约定书没有约定有效期间,没有盖章,没有签字;有的虽然签订了业务约定书但要素不齐全,没有明确审计目的。 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某冶金进出口公司管理当局声明书时间:04年2月7日,报告签发时间:04年2月20日。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日期晚于管理当局声明书日期,审计报告日期是04年2月20日,管理当局声明书日期为04年2月5日。抽查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四份审计报告留存底稿均未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后附存档的财务报告未经企业签署。 (4)审计程序流程表:根据制定的审计目标,事务所均制定了固定格式的详细审计计划,指导审计人员审计工作。检查中发现,审计人员对制定的有些审计程序,有的写不执行,有的写不适用,有的什么也不写,也没有其他相关纪录。是否应该执行该程序,不执行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未查阅到底稿中任何相关记录。 (5)报告签发日与审计报告日不一致。 3、执行审计程序存在的问题 (1)前期调查工作较差:首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的性质、生产特点以及被审计单位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等情况了解和分析较少,对管理层的诚信度把握不够;很少运用符合性测试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研究与评价,部分事务所对客户的内控测试采用的是固定表格程序,对测试表中标注“无”或“不适用”的项目,是否会对内控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没有进行分析和说明,使其测试成为无效程序;没有收集相关的内控资料,使得评估结论缺乏依据;有的在内控评价表上仅标注风险的高低程度,没有对可能产生风险的领域进行说明,使其执行的程序流于形式。 (2)总体审计计划编制比较简单,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没有总体分析性复核的底稿。没有生产流程图 (3)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有份审计底稿写对期初余额拟信赖,我们未发现信赖的依据是什么。被检查的事务所普遍存在此问题。 (4)函证和监盘程序运用不充分,目的性不强。检查时发现,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例如,某审计项目资产总额1000余万元,其中年末存货(三年以上的库存钢材)300余万元,占资产总额30.56%,在异地存放。事务所在审计时未取得该项目盘点表,上年及今年审计时均未监盘,没有说明原因;其他应收款余额3,604,153.96元,占资产总额的36%,发函后均未回函,也未执行有针对性的替代程序。 (5)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此问题。一般对现金流量表的审计不够重视,缺少现金流量表底稿,有的仅有“收到的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工作底稿,未见其他工作底稿;无法判断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准确性。 4、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此类问题在规模较小的事务所比较普遍。检查时发现,有的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帐、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某审计项目固定资产余额36,4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5%,作为初次审计,底稿未附固定资产盘点记录及土地等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审计年度固定资产增加78938.57万元,占固定资产原值的30.80%,底稿中缺少对新增固定资产的审核程序;缺少有关固定资产抵押、担保等事项的审核;缺少银行借款合同、房屋销售合同、投资协议等重要的文件资料。长期投资的确认与核算没有取得出资证明、被投资单位的章程与同期会计资料。对于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也缺乏分析与评价程序的履行,如对于投资比例高于20%仍采用成本法核算,注册会计师没有任何审计轨迹。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200万,未取得竣工结算书及移交手续等资料。期末房屋及建筑物6700万、汽车129万、土地1200万,合计8329万,占资产总额55%,未取得相关权属证明。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为1.6亿千元,占期末余额比例36.49%,没有取得相关资料。 5、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的金额比例较大,已构成否定意见。如某审计报告说明段中共反映12个方面的问题,涉及会计报表科目近20个,影响范围非常广泛且重大。范围包括收入的确认、损益的计算等,未调整不符事项将减少公司当年净利润4314万,占当年报表利润(-2806万)的150%; (3)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将应在审计报告中表述的审计意见用管理建议书方式反映。 (4)审计项目组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拟出具保留意见报告,但在两级复核时都没有否定审计小组意见底稿的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是标准无保留意见。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例如:某外商投资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际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审计报告仅作为强调事项处理并出具无保留意见。 (6)以企业上年度不是本所审计为由,对期初余额无法确认作为保留事项。 (7)对企业应调整而未调整事项,事务所应出具保留意见报告,但出具的是无保留意见加强事项段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8)上年度审计报告针对母子公司间会计政策的差异出具了保留意见,本期被审计单位仍然存在会计政策的差异,本期审计报告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6、企业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审计人员未予以关注。例如,某公司2002年度将补贴收入近1000万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2003年变更认定非经常性损益的的方法,审计人员未予关注,也未要求公司做充分的披露。某公司实行工效挂钩,但审计人员未提请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充分披露。 7、没有审计工作底稿 8、企业应调整未调整事项,审计人员未提请企业予以调整 某企业固定资产中房屋419.11万元,占资产比重17%,是1997年投资方增资投入的资产,但至2004审计时尚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也未计提折旧。 无形资产中土地开发成本2769万元,占资产比重38%,为1997年增资投入的资产,但至今尚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也未予以摊销。 某审计项目在审计总结中提到“短期投资期末计价方法和当期投资损益的确认方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定数没有进行调整。 (四)事务所管理层不重视执业质量检查交换意见时,我们发现个别事务所管理层人员在思想意识上不重视执业质量,对检查组发现予以提醒的问题不以为然。我们认为这类事务所在业务项目存在的问题不是抽查到报告个别现象的问题,是事务所经营管理理念和执业指导思想的反映和体现。经过本次检查现场提醒,我们希望能引起事务所主任们足够的重视。 qf2;yRc&
三、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1、YT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无抽查盘点表,仅以企业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替代企业盘点表,没有审计人员的审计轨迹;被审计单位与母公司存在较大的关联交易,其产品销售的60%依赖于集团公司,并且,绝大部分未取得现金流入。应付账款余额4960.1万元,占资产总额15326.5万元的32.36% 。其中暂估入账4817.7万元, 占资产总额1.53亿元的31.43%。底稿没有对暂估入账金额与存货相关账目进行勾稽审核,以确认暂估入库的合理性。 2、ZFDQ会计师事务所首次审计项目。其他应收款报表余额6,958万元,底稿审定数为8,165万元,调整事项记录不清,机关本部审计数与所附明细不符;其他应收款一榆中会计核算中心余额633.9万元为征地费,使用权限为50年,未按规定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并进行摊销。长期投资底稿未附被投资控股单位的已审会计报表及相关审计证据予以确认;部分投资无投资协议;对部分应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未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没有说明原因;固定资产余额3.6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5%,底稿未附固定资产盘点记录及土地等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投资收益当期发生额901万元,没有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合并报表中X子公司2003年12月31日应付帐款余额中对Y子公司的负债1,037万元,而Y子公司已经在以前年度清产核资中核销该项债权,在合并过程中未对此笔应付帐款进行调整,如调整后负债减少1,037万元,所有者权益增加1,037万元。 3、ZGH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货币资金确认数为1.42亿元,没有银行对帐单,只有该公司的对帐单,余额为3740.9万元,与确认的金额不符,相差1.04亿元,未进行函证。短期投资上年结转1122万元,半年新增607万元,均为委托贷款。底稿中没有合同或协议。长期投资年末余额2.1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31.70%,企业核算均采用成本法。注册会计师没有获取或自行编制长期投资明细表,不知道每一个项目的投资比例。未划分股权、债权投资,大多数投资项目未附投资合同或协议及其他投资证明。注册会计师在未履行任何审计程序、未取得无任何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固定资产本年减少243.7万元,为处理旧机动车,底稿已注明附处理批件,但未见到此批件。预提费用年末余额404.6万元,为小火电机组的租赁费,未见租赁合同或协议,无法判定其费用的归属期及计提的合理性。投资收益2003年9038万元 ,利润8612万元。是当年利润的主要构成部分,底稿中未取得被投资方的会计报表,未核实投资收益是否计算正确恰当。 4、WQ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预收购房款6640.6万元, 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未按国税发[2003]83号文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执行,未按当期取得预售收入不低于15?G利润率预交企业所得税。上述两项欠缴国家税金690多万元,审计底稿中未进行关注。 5、SHL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底稿中其他应收款--abc借投资款1050万元,注明为投资‘某有限公司’。2003年6月、9月现金投资550万元、500万元,未抽查相关证明资料及函证资金去向性质。 6、XT会计师事务所某公司审计项目。预付帐款底稿记录共函证 11份,无发函凭据,无回函,对未收到回函及未发函的样本项目没有采用替代审计程序;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685万元,三年以上预付账款1637万元,占总额的97.14%,没有检查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短期借款明细表底稿记录从4家银行借款15笔,计11340万元,与年末企业账面数10240不符,未说明原因,未检查借款的偿还情况,未函证,未检查利息计算的依据,未复核应计利息是否正确,无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内容。有3份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未取得担保合同复印件,未对抵押物进行说明,也未进行披露。长期借款期末余额6540万元,占负债总额2.3亿元的28% ,占资产总额3.41亿元的19%,无计提利息的相关底稿。 7、DH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其他应收款52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34%,其中应收y公司158.6万元,应收X公司315.6万元,分别占全部应收款的30.51%、60.7%;未实施函证等相关审计程序,对其款项的性质缺少必要的关注;预付帐款173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81%,底稿中只反映期初、期末金额(当期无发生额),未反映预付款单位,未实施函证等相关审计程序;待摊费用期末余额6560.2万元,占资产总额67.34%,全部为开发成本,帐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当年用现金支付拆迁费125万,所附单据为支出凭单,无领款人签字,无主管审批,审计确认无依据;长期待摊费用821.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43%,包括自开业以来的工资、办公等费用。该公司于1997年5月取得营业执照,至今仍将各项支出计入开办费用,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抵消(不是同一债权、债务人)无依据。 8、XW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0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27亿元未计提折旧,按30年计算影响损益423.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未按权益法核算。 C/L+:b&x~
四、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好的经验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不论是从执业的规范性,还是从执业质量的角度,较以前年度均有所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意识和职业谨慎性有所加强。 1、总分所业务质量控制。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有的事务所业务项目从签约起至报告签发,由总所对分所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分所在总所授权的范围内执行业务。 非上市公司业务总部授权主管分所的副主任会计师、在充分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和充分评估业务风险后,认为可以受理的业务项目,以分所名义与业务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并以分所名义出具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业务或准备上市公司的业务,分所在初步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及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及时向总所报告,由总所根据业务类别,授权具有证券业执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业务谈判并以总所的名义与客户签约。 总所及其分所的全面质量控制由主任会计师负责,并委派一名副主任会计师具体负责总所及其分所的质量工作。 2、工作委派:上市公司或准备上市公司的业务质量控质: (1)委派一至两名具有证券业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当业务经验的人员担任该业务项目经理,负责领导项目组人员实施项目作业的全部过程。 (2)项目经理在详细了解客户情况和分析客户资料的基础上,充分估计业务风险,制定详细的业务实施计划,报主管证券业务的副主任会计师审阅并批准。 (3)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磋商与复核,提出适当的处理意见。 3、质量控制:总所设技术标准部,负责对总所及分所的执业质量检查。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负责人监督执行业务过程,了解重大业务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送部门经理审查。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复核后,送副主任会计师复核并签发。 例如,华证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质量控制、项目管理等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的逐步加强和完善,保证事务所的审计质量的要求,对防范执业风险起到一定的作用。 4、项目的执行:有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非常认真:工作轨迹清晰、审计证据搜集齐全、审计程序执行到位,有的事务所审计水平的层次感很强:什么样级别的人做的审计工作就体现出什么样的水平,三级甚至多级复核人分别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发现和把握、解决不同的问题。例如:中天事务所的肃宁路畅达公司项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天鹅股份项目,华证会计师事务所的华靖股份项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现金流量表审计程序设计比较好,履行比较到位。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此次检查,得到了绝大多数事务所的理解与积极配合,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大部分事务所信服地予以接受并表示将积极整改。各事务所纷纷表示希望这种自律性检查能够持之以恒,以切实贯彻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与服务职能。10月15日,经惩戒和权益保委员会讨论决定,于10月19日对执业质量存在一定问题的14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培训。我们认为,自律检查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的基础,通过检查,事务所风险意识得到了加强,执业能力也将得到提高,必将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稳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自律检查,行业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赢得了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的信赖,才能减少政府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nQW`X=K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