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F'[Y.tA ,# 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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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sk 一、年检对象
xMk>r1Ud 北京注协所属全体非执业会员。
+!u9_?Tp 二、年检内容
=)+^ y}xb 1.2011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注协
培训网(
www.bicpaedu.com)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
继续教育课程,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90-3690。
>oq\`E 2.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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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3.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25Z}.)) 三、年检时间
u|wl;+. 2011年度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Y]]X[@ 四、网上年检程序
>6Pe~J5,: 登陆北京注协网站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须知→核对个人信息→在线缴纳会费→审核通过。
b)IQa,enH 登录年检系统后,会员证号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如用军官证注册,请用军官证号去掉汉字的号码登录)。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请与北京注协注册部联系。
AAfU]4u0S 五、年检要求
w%`S>+kX& 1.会员需在通过网上继续教育,缴纳会费后,才能通过年检。会员当年年检通过信息将在北京注协官方网站公布,供相关部门及个人查询。
} OIe! 2.无故不参加年检者,北京注协
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f`ibP6% 六、年检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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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都可在年检系统中记录查询,因此从2011年度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后只在系统中记录,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
EFDmNud`Q 联系人:北京注协注册部吕萍
UUz{Qm% 电话:88221023
8OOAPp$%|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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