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q}t]lD
%C 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O(/~cQ 一、年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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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协所属全体非执业会员。
5?^#v 二、年检内容
vxZ'-&;t 1.2011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注协
培训网(
www.bicpaedu.com)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
继续教育课程,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90-3690。
E<jajYj 2.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100元。
@S@VsgQ%3Z 3.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y^C5_w(^jZ 三、年检时间
]AYP\\Xi 2011年度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LS</_N 四、网上年检程序
[h'u@%N|/ 登陆北京注协网站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须知→核对个人信息→在线缴纳会费→审核通过。
?>B?*IK! 登录年检系统后,会员证号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如用军官证注册,请用军官证号去掉汉字的号码登录)。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请与北京注协注册部联系。
q@wD@_ 五、年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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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会员需在通过网上继续教育,缴纳会费后,才能通过年检。会员当年年检通过信息将在北京注协官方网站公布,供相关部门及个人查询。
tpGT~Y( 2.无故不参加年检者,北京注协
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2p&$bft 六、年检标识
f]i"tqoI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都可在年检系统中记录查询,因此从2011年度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后只在系统中记录,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
-yf8 联系人:北京注协注册部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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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e 电话:88221023
\x-2qlZ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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