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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业会员管理]关于进一步明确非执业会员年检相关事项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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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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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8-15
  各位非执业会员: \~JNQ&_o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非执业会员年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s kN9O"^A  
  一、    关于年检时间: "+=Pp  
  《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考虑到这个年检时间对会员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难以确定归属年度,同时又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暂行办法》(会协(2010)93号)确定的培训时间不相一致,经研究,从2012年开始,北京注协将年检时间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即每年的1-3月对上一年度进行年检。 +hE',i.  
  二、    关于年检方式: y[: ~CL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会员负担,北京注协开发了“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从今年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即可通过该系统完成年检。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可以到北京注协注册部进行现场年检。 J|V K P7  
  三、    关于年检标识: 2 ;JQX!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都可在系统中记录查询,因此从今年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后只在系统中记录,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会员个人及社会公众可在北京注协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Kc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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