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f_ua)c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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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6zk>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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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V=-h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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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投资企业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的投资损益,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项目。如果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者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但应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及其原因。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z.6I6If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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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将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按权益法核算的,应按转换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转换时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自权益法转按成本法核算的,除构成企业合并的以外,应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f)9{D[I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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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高于25%(含25%)的,则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i0py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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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根据本书第十三章收入相关内容的规定,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z"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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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97-=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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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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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股权转让: ?I}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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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所得全额缴税,股权转让损失不能用生产经营所得弥补,只能用当年或以后年度的投资收益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