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在采购货物时,选择不同的供货商,企业负担的税负不同。众所周知,在货物不含税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取得17%、13%、6%、4%专用发票和不能取得专用发票时的纳税总额是依次递增的。 /.>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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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税收成本的原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减少因“票”造成的损失,在采购货物时一般尽量不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那里进货,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货,也会使劲压价。笔者认为,这种过分的税收成本导向,不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 bWEti}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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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5月1日采购货物一批。假设用该批货物生产的产品当月全部销售,售价50万元。 L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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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一:如果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假定该货物的不含税价40万元,进项税额40万元×17%=6.8万元,现金流出额为40万元 6.8万元=46.8万元。应纳税总额为5.1139万元,其中:增值税50万元×17%-6.8万元=1.7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1×1.7=0.17万元,所得税(50-40-0.17)×33%=3.2439万元。 %S9Yj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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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二: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不含税价格为39.4779万元,税务机关按4%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9.4779万元×4%=1.5791万元,现金流出额39.4779万元 1.5791= 41.0570万元。应纳税总额为10.8569万元,其中增值税50×17%-1.5791=6.9209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1×6.9209=0.6921万元,所得税(50-39.4779-0.6921)×33%=3.2439万元。  PTZ/jg@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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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上述两个方案,如果从节税额方面选择供货方,很容易作出选择,但这种选择却是错误的。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对现金净流量、价格折让临界点和其他因素等多方面综合进行考虑,现举例说明如下: ;2\+O"}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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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以单一节税额为原则下——企业会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货。其原因是: :+*q,l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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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进项税额,方案二比方案一少取得进项税额5.2209万元(1.5791万元-6.8万元)。 YRRs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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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应纳税金,方案二较方案一多纳税5.7430万元(10.8569万元-5.1139万元)。 $vjl-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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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结论,选择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 _`- 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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