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自2011年3月初筹备,5月20日正式启动。通过检查人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的工作,截至6月7日已基本完成所有被查评估机构电子版报告的报送及审阅工作。评估机构实地检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截至6月15日已完成8家评估机构的检查意见交流工作。 60=m
结合近年来资产评估行业检查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市局检查办公室成立3个检查组,对2011年北京地区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式进行了调整:需被查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提前下发;抽查报告由评估机构自行申报3份、检查组选取3份共6份;检查人员先集体审阅电子版评估报告,分别选3份有代表性的无形资产、单项资产、企业价值报告,编制初步检查工作底稿,分组实地检查和交流意见。 l%R50aL
在检查方法上,今年不再要求检查人员对每份被检查评估报告进行打分,而是根据已颁布准则的要求,确定了工作底稿和评估报告规范性、完整性7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对中小机构在执业过程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 h0Z{,s}
检查组于6月8日开始对被查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工作,主要是对评估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的持续情况、合伙人或股东任职条件的持续情况、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的持续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与评估机构负责人、被查评估报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询问、交换检查意见。截至6月15日,3个检查组共完成8家评估机构的实地检查工作。 y;?ie]3G
检查过程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为: # {fTgq
一、从报告和底稿完整性和规范性中反映出的执业质量问题 }{ 9&:!uA
1.评估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措施欠缺,主要表现在部分机构前期项目接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过程未在底稿中体现,致评估项目后期出现争议或投诉,增加了评估风险。 \,Lo>G`!
2. 工作底稿中未见重要资产踏勘痕迹。主要表现在:部分评估项目底稿中缺少评估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的痕迹,工作底稿基本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经与评估师询问,部分重要资产的现场勘察工作存放于电脑内,未形成纸质工作底稿归集于评估项目档案中。 tGdf/aTjy
3.无形资产、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计算过程、各项参数取值的来源和依据,未能形成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企业价值评估项目未严格按照准则要求收集必要的资料。 39F
Of
4.个别机构评估报告仍执行旧的91号文的标准,重格式轻内容,与新评估准则的要求差之甚远。 gk BdR +
针对上述问题,协会在安排培训内容上要重点考虑中小机构业务少、人员单一、理论基础薄弱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新准则基础理论的学习,切实做到分层次开展评估实务培训,尽快提高操作能力。 w6dFb6~R
二、在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评估收费、机构持续设立条件等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pCpb;<JG
1、独立性不充分。中小机构人员少,业务单一,一个评估师承担质量控制体系中的多个角色,造成评估复核形同虚设,无实质性内容。中小机构由于专职人员不够,一个机构多块牌子,一人多能,底稿混放,混业经营,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准则中的相关条款,独立性较差。执行《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势在必行。 e
pCLM_yA
2、业务领域开拓能力不足。传统评估业务逐步萎缩,延伸业务未得到有效开展,原有客户关系链条断裂,评估收费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干扰低价竞争明显,评估新业务未能针对地域、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业务领域开拓任重道远。 Z|9u]xL
3、人员资质要件缺失。在合伙人或股东,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任职条件持续情况审核中,一些机构尚未提供股东或合伙人专职证明材料及评估师的社保和人才存档证明材料。 e6B{QP#jq
4、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评估档案的归档未严格按照准则及《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的规定,分别按照综合类、业务类、备查类等制表,整理编辑,列出档案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有丢、漏、倒页现象,标识、编号不统一。 W>(/ bX
5、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内部管理松散。 4Tc&Iw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