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y'q`cY
根据北京注协《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方法>的通知》(京会协[2007]047号)和《后续教育培训补助费发放办法》(京会协[2005]054号)的规定,结合2011年北京注协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结果, 事务所上报的内部培训书面资料以及在中注协培训管理系统录入信息情况,经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发放201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请相关事务所即日起至7月31日期间到北京注协财务部领取培训补助费。经办人请带单位介绍信和单位银行账号。 MF E%q
培训部联系人:张霞 &x=<>~Ag3
联系电话:88221085 r&ToUU 5
附件:领取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Uxx_1$,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uZ%d
附件:京会协[2012]094号附件.doc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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