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B%Yb+M&K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oYX0wvl
一、巡查目的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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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rrSA.J{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FBvAk6
二、时间安排 )N-+,Ms
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UUh7'W4u
三、巡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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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Hj.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IBVP4&}x$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0nAeeVz|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i[ BR"(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33\b@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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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M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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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e_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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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比奖励 Y@.> eS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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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m[!HE`cZ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00%z
联系电话:88221036 wH#k~`M
附件:1、二Ο一二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 iA ZtV'VQ)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vfhip"1
3、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RpLm'~N'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h%r6EB1F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1.doc i6m;2 UAa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2.doc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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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3.doc 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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