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k :af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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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查目的 fv)-o&Q#
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l&E- H@Pe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WK.sBFz4
二、时间安排 }/M ~
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4(o0I~hpB?
三、巡查人员 ~Fisno
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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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M a_! 1Y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yc.A%5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w&{2,a3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C^f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B< 6*Ktc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Is-Kz}4L
五、评比奖励 fFiFc^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m3.d!~U\
六、联系方式: lQ)ZsFs=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9;q@;)'5
联系电话:88221036 #B>Hq~ vrC
附件:1、二Ο一二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 l HZf'P_Wx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V18w
3、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y~`J`-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L0 s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1.doc nuXaZRH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2.doc !+CRS9\D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3.doc ~)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