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H1?1mH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U jbox
一、巡查目的 M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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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Q49|,ou[H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Pdn.c1[-a
二、时间安排 nlY ^
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B)-S@.u
三、巡查人员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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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P!O#"(r2]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S&=B &23T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D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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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2hpx%H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Qp=uiXs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Zka;}UL&Q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O.$<Bf9
五、评比奖励 .Nf*Yqs0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r=w%"3vb^
六、联系方式: NFSPw`f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ZbGyl}8ua
联系电话:88221036 !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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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二Ο一二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 Va 5U`0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Rp<Xu6r
3、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k9{cVW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t=>#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1.doc f/c}XCH_h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2.doc n)=&=Uj`f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3.doc =_1" 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