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6dhzx; A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v P)|
一、巡查目的 t)4]2z)$
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xMFEeSzl>S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Ht|"91ZC5
二、时间安排 u=7#_ZC9L
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b
fI= =
三、巡查人员 3;3 cTXR?=
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f(T`(pX0V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9hjzOJPuga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nxe9^h7m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O"J"H2}S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tm4Rg~y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D7g
B%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r(JP&
@
五、评比奖励 &.P G2f*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ACau<U]t
六、联系方式: ]U,m
1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Wu'9ouw!
联系电话:88221036 ]rji]4s
附件:1、二Ο一二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 .z^O y_S{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3xK1Am
3、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WG
+]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A[m<xtm5K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1.doc /q)
H0b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2.doc 4<Kxo\\S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3.doc Fmg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