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9^/Y7Wp/@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lAnq2j|
一、巡查目的 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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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t'2A)S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bSe\d~{
二、时间安排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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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i:YX_+n
三、巡查人员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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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7wYa&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WOn53|GQK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Ey7zb#/<!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cX9o'e:C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3k'Bje?9~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Vit-)o{zr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tdK&vqq
五、评比奖励 |:C0_`M9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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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iONC&r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2 y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