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w~(x*R}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Z'sO9Sg8>
一、巡查目的 y:+s*x6Vg
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g$ oe00b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RDu'N
二、时间安排 [,fd Nxc8
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S4Vv _k-&
三、巡查人员 #%i-{t+_>
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r'ydjy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P>t[35/1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Z"fnjH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p@7[w@B\c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tXOP|X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t7p`A8&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h}_1cev?
五、评比奖励 8oj-5|ct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j\SW~}d9
六、联系方式: nC5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LS$O1c
联系电话:88221036 h}U\2$5
附件:1、二Ο一二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 wB;'+d&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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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k98}Jx7J)"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afMIq Q?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1.doc ~xg1mS9d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2.doc =Jx,.|Bf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3.doc q(y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