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eUeADbC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cn&\q.!fh
一、巡查目的 _-aQ.p ?T
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uMOT#KjR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j4j %r(
二、时间安排 Ws"eF0,'Z
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Of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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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巡查人员 HvSKR1wL\
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XXsN)2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QDlm>FM4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vL"U=Q+/eY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S4klW=*I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BgLW!|T[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4.)hCb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d;`bX+K
五、评比奖励 DC4,*a~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I{pv4G:
六、联系方式: Rg3 Lo ?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H*" (
联系电话:88221036 nQ4s
附件:1、二Ο一二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 o@TxDG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xh
3、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1:]iV}OFqR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R.kThG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1.doc NZ:A?h2JR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2.doc 'EFSr!+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3.doc K7 >Z)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