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	i,my31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2l.  
  一、巡查目的 i	"xq SLf=  
  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oqJ2P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vd._j&  
  二、时间安排 .x&>H  
  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7e4\BzCC
  
  三、巡查人员 l"64w>,  
  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d0Dd")n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	JN
@4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0Pe.G0 #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TdTo@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Q/Dbz#-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xxYFWvi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Ti?(n#M>  
  五、评比奖励 9;jfg|x1[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b/)UN*~  
  六、联系方式: se-}d.PwL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6BMn7m?  
  联系电话:88221036 afjC~}  
  附件:1、二Ο一二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 "D+QT+sD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9%8T09I
!  
  3、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b%6pVj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mcvTz, ;=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1.doc ZD*>i=S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2.doc iJcl0)|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3.doc wI:o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