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qpj0i+>*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开展2012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R w^5,c
一、巡查目的 inFS99DKx
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PXyv);#Q`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S@'%dN6e
二、时间安排 JA*+F1s
2012年6月18日——11月30日。 OD9z7*E@
三、巡查人员 ap8q`a{j^
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mITNx^p4f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kf.'N
1.提前3至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YS#*#!ZMn?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aGEOP'U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Vm[F~2+HX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L+*:VP6WD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8ok=&Gq4
五、评比奖励 /wax5FS'I,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先进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E#\Oe_eq~N
六、联系方式: j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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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l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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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8221036 c6lCF &
附件:1、二Ο一二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 @TQ/Z$y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5.*,IedY
3、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FktI\tS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qDG2rFu&[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1.doc \+#EO%sN1%
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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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京会协[2012]079号附件3.doc TZ+ p6M8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