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基层党组织: \BBs;z[/
为深入实施“双培”工程,进一步扎实做好2012年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现就上报2012年度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QxU-k_
一、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上报发展计划的质量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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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基层党组织在讨论和上报2012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时,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结合本组织党员队伍结构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数量,严格把握标准,做到有计划发展。 .BxI~d^
2、凡是列入2012年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2011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未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发展计划。 #8jiz+1 _
3、拟定2012年的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发展计划要根据所本级组织现有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 2IJniS=[>
4、发展对象上要突出重点。既要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原则,又要突出重点、优化结构。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合伙人(股东)、行业领军人才、业务骨干和青年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CALXwL
5、要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推优作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把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 p;4FZ$
6、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党组织研究后上报。 Qi\]='C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oDS7do
1、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北京注协党委拟在2012年第二季度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基层党组织要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逐个进行摸底排队,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定2012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d[n-Si
2、对已参加过培训的,但培训后因故没有发展的且时间超过三年,又被列入2012年度重点培养对象的同志应再次安排培训。 Jk{SlH3'
3、未上报2012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的基层党组织,不能临时派人参加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pI( <
三、相关要求 3MX#}_7A
各基层党组织在近期要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本级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的计划,并填写《2012年度发展对象表》、《2012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表》和《2012年申请入党人员统计表》。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北京注协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reny@cicpa.org.cn. 9#[,{2pJr
联系人: 任 勇,电话:88221061,传真:88221060 $`OyGeq"T
附件:1、2012年度发展对象表 Dp['U
2、2012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表 nZiwR4kM
3、2012年申请入党人员统计表 .XpuD,^;@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R1JD{
附件:京会协党(2012)002号附件.xls p#c41_?'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