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B&MDn']fV/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J_)F/S!T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T!x/^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z>!./z]p
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9ulHiR
三、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F;]W
特此通知。 t]B`>SL3W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vr"FLM|9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d;a1AO{&
附件下载: )v(rEY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