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2086阅读
  • 0回复

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yuer0711
 
发帖
64
学分
111
经验
0
精华
4050
金币
0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l1:j/[B=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95<:-?4C;W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1=D!C lcb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qZ^<3+:  
  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b7mzDp(  
  三、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7RLh#D|  
  特此通知。 L9kP8&&KK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H{XW?O^ @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m,KY_1%M  
  附件下载: +\ySx^vi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