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了《审计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审计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 y8~#*O
审计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PHra+NY#A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审计署,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SbT5u3,'
一、职责调整 7P**:b
(一)取消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职责。 kgW @RD|
(二)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7@;">`zvm
(三)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境外中央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ejePDgi_[
二、主要职责 f =s&n}
(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