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问题引发的股市剧烈波动,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认真反思这一现象,更容易帮助我们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 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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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浦发银行再融资400亿元的传闻弥漫于市场,引发股市大跌,而随后,这一传闻得到浦发银行的证实,只不过“具体方案目前尚未确定”。在浦发银行董事会召开之前,增发 UFuX@Lu0
消息何以传遍市场?是谁走漏了消息?而此后的报道显示,有些机构在市场有传闻浦发银行即将再融资以前就已得到消息。有媒体引述一位银行业研究员的话说:“这次浦发尚未发布增发公告,得到消息的基金经理就提前减持,以应对增发预期。” 8)I^ t81
在中国平安再融资消息给市场人气造成重创的情况下,浦发银行再融资的公布必然导致股市的进一步下跌,因此,增发消息的泄露使得一些机构提前就开始减持股票,在这些先知先觉的机构减持的同时,相关筹码落到了不明就里的散户投资者手中,而提前减持者既实现了落袋为安,规避了风险,又能在底部接单,打一个价差和时间差,但却由此放大了其他投资者的风险。因此,重要信息的泄露不仅危害市场,对广大投资者也构成了极大的不公。 <c/5b]No
我国《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有着系统的规定,既有法可依,也有规可查。 0{ R=9wcc
中国证监会于去年8月15日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正在筹划中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和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由于业务往来知悉或可能知悉该事项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o{[YA}xc
如果“上市公司预计筹划中的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或相关事件已经泄露的,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主动申请停牌,直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证监会通知中所提到的相关规定,都源自《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对现行法律规定的重申和强调。 #Mw8^FST
对照之下不难发现,再融资消息的提前泄露至少在两个方面可能存在违规嫌疑:第一,未能履行好保密义务,导致了重大信息的泄露,为一些人利用该消息进行内幕交易创造了条件??基金获知消息提前撤离逃避风险、赚取差价倘若属实,就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第二,在再融资消息泄露之后,有关上市公司未及时向证券交易所主动申请停牌。这些问题可能已涉嫌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禁止传播义务??无论是根据法律还是法规的相关规定,再融资事项属于“重大而实质”的信息都是毫无疑问的。南开大学经济法研究室主任万国华教授表示,“我认为暂且不论浦发再融资的动机或对市场影响如何,但其再融资的信息未经合法的程序而正式在公开渠道披露前就被泄露,有关人员或行为从公司和证券法理上讲有相当的违法违规之嫌疑。” 8}UIbF
类似的信息泄密现象并非独此一例,由此带来的惨痛教训也非独此一例。 wj0\$NQ=x
在著名的杭萧钢构案中,杭萧钢构负责人早在2007年2月12日该公司召开的年度表彰大会中,就泄露了相关重要信息:“2007年对杭萧钢构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如国外的大项目正式启动,2008年股份公司争取达到120亿,集团目标为150亿。”正是从这一天起,杭萧钢构的股价坐上了“直升机”。这种做法已经违反重大信息保密及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并且,在后果造成后,杭萧钢构也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事后,杭萧钢构负责人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时说:“如果这时立即对杭萧钢构股票采取紧急停牌,可能后果就不会往恶性发展。” 1&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