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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终应注意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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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lili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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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21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灌水灌成海 移动到本区(2012-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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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财产损失 !=3Ce3-  
1、当年损失当年进成本当年抵扣;2、正常损失.保备证据直接扣除列支; Nc da~h Q  
3、非常损失经审批才能扣除4.报审时间规定.证据程序5.损失不予扣除的列外情况。财产损失 *HONA>u   
这里所指的,不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财产正常损耗。主要指: 1u~CNHm  
  1、固定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不能盈亏相抵)、毁损、报废净损失,是指企业固定资产清理结束并作出相应的会计财务处理后的净损失,即发生损失的固定资产原值加上固定资产清理费减去累计折旧减去残值收入后的净值为损失金额。 &FpoMW  
  2、流动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不能盈亏相抵)、毁损、报废净损失,是指企业流动资产清理结束并作出相应财务处理后的净损失,即发生损失的流动资产成本价加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减残料收入后的净值为损失金额。 >iV2>o_  
  3、坏账损失 %&5PZmnW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坏帐损失: De-hHY{>  
  (1)因债务人破产,在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3|0wD:Dy  
  (2)因债轰人死亡,在以其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i^F4A@=Z  
  (3)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2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c%+_~iBUN  
财产损失中帐务处理重点: QM) ob  
1、盘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2、处理帐务:及时列入当年成本;3、准备报批材料、及时上报审批。 Oxp!G7qfo  
四、关注不合法凭证 cr`NHl/XF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制或取得的不合法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sU$<v( `"  
企业年末已计提的应交税金及附加、赊购的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及预估入账购入存货已结转销售成本的部分,应在办理年度申报汇算清缴前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否则应作纳税调整。 X T<SR ]  
不合法列支凭证的帐务处理重点: j[RY    
1、平时严格审查;2、结帐前关注大额凭证;3、能调整和挽救的及时处置。 ?on EqH>  
五、关注减免税资格的确认和审批 0'g e}2^  
纳税人符合报批类减免税条件的,最迟在2月底前应提出申请,逾期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必须取得税务机关同意批复,否则不得享受减免税。 |muZv!,E  
六、关于亏损 *-';ycOvr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u9*7Buou^  
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是冲抵免税项目后的余额。此外,因纳税调整项目(弥补亏损、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境外收益、技术转让收益、治理三废收益、股息收入、国库券利息收入、国家补贴收入及其他项目)引起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负数,不作年度亏损,不能用企业下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 1\X_B`x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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