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今天发布了2011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动态(第17期),通报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出台的情况,全文如下: cVwbg[W]
为贯彻落实“五代会”和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要求,更好服务国家建设和企业“走出去”战略,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在财政部的支持和指导下,中注协认真总结7年监管工作和诚信建设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有益实践,近日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以下简称《检查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做出修订,一并发布实施。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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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hva2o`
本次《检查制度》共修改32条,其中,增加了7条,删除了1条,对10条规定的内容做出修订,对14条文字表述做出修订。修订后的《检查制度》共5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45&8weXO:'
一是增加并强调了系统风险检查的要求。总则第三条明确,执业质量检查应当遵循风险导向的理念,对事务所的系统风险进行检查。系统风险检查的内容包括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和业务项目检查。执业质量检查应当坚持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与业务项目检查并重,以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结果指导业务项目检查,以业务项目检查结果支持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的结论,并对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事务所执业质量水平作出整体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