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128阅读
  • 0回复

[监管信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 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24
  会协[2010]22号 BU!#z(vU  
  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ndr)3tuYu  
  为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报备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R"!X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启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功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发[2007]17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制度的通知》(会协[2001]265号)的要求,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资格事务所)应当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www.acc.gov.cn)开展网上报备,于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 RL6Vkd?  
  二、各证券资格事务所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报备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传相关数据,按时完成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应当按照报备工作要求,认真审核所报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未能在2010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报备工作的,我会将予以通报。 ^ pj>9%  
  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统一由总所填报。 u+m4!`  
  四、为便于沟通协调,请各证券资格事务所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负责业务报备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我会。 C)OG62  
  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会业务监管部联系。 b6|Z"{TI _  
  联 系 人:曾绍武 ?{eY\I  
  电   话:010-88250180 {J2#eiF  
  传   真:010-88250055 W@^J6sH  
  电子邮箱:monit@cicpa.org.cn kQLT$8io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6JSY56v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dXl]Pe|v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