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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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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9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文件 p81~Lk*Hz@  
  厦国会[2008]32号 ,/KHKLY7  
  关于举办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的通知 z<ek?0?yS  
  根据200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8年6月份举办“新法规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Y\D.M  
  一、研讨目标 REJ}T:  
  通过学习能够让学员对新颁布法规及其影响有所了解,启发学员结合审计业务进行延伸思考。 Au {`o xD  
  二、研讨内容 9H<:\-:  
  1.物权法及其解释 LRs{nN.N  
  2.劳动法及其解释 H/ b(db s  
  3.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司法解释 ?E`J-ncP  
  4.公司法与中介机构业务 uGv+c.~[j  
  5.民法中侵权与应诉流程 $?GF]BT  
  6.破产法及破产法司法解释 o)$sZ{` ="  
  三、师资力量 QM IQy  
  授课师资主要为中注协、厦门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专家。 :KFhryN  
  四、培训对象 :+YFO.7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 Ai/#C$MY$  
  五、时间与地点 6O"0?wG+  
  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6月24日报到,6月30日返程 6x{B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5rc<ibGh  
  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隧道靠环岛路出口约2000米处);邮政编码:361005。 oxRu:+N  
  六、报名方式 U;^{uQJ+,  
  请参加研讨班人员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表)直接发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电子信箱:xnaijwbm@126.com <mailto:xnaijwbm@126.com> 传真号:0592-2578200。 联系人:涂老师,电话:0592-2578199;乐老师,电话:0592-2578166。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址:www.xnai.edu.cn <http://www.xnai.edu.cn> 。 TiOvrp7B  
  七、费用 Bg3^BOT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10元,报到时交付。 a; "+Py  
  八、报到事项 5W'T7asOh  
  (一)接站 Mfgd;FsX#  
  报到日在厦门机场出口处设接站点,接站时间6月24日10:00至21:00。乘坐飞机的学员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航班号和抵达时间,发送email或传真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以安排接站。 0ul2rZc  
  (二) 自行前往 sU`#d  
  学院距厦门高崎机场13公里,出租车费约35元;乘坐火车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学员,可乘厦门公交公司专门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通的17路空调巴士,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站下车即到。如乘出租车,出租车费约20元(学院距厦门火车站约8公里)。 i,~{{XS<  
  附件:报名表 Q|0[ B4e^: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Yrd K@I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附件: !,\]> c  
  中注协新法规研讨班报名表 i^n&K:6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VnCfU  
  注:请用正楷书写,保证字迹清楚,以便汇总。 {30A1>0#P  
  序 号姓  名 性别身份 证号注册会计师 证书编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联 系 地 址邮政 编码 W6)A":`  
  1 ,0~'#x>  
  2 u^`B#b '  
  3 v/kYyz  
  4 6Us#4 v,  
  5 / og'W j  
  6 ICGBU>Db  
  7 <mpkk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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